火葬服务
市民可以自行或授权持牌殓葬商代为预订食环署辖下六个火葬场的火化时段。
在递交火葬服务申请时,如申请人选择在本署网页预订火化时段,须在联合办事处的食环署柜台预缴火葬费用,并获发一个《网上预订火化时段认证号码》。申请人可凭认证号码于六十天内在网上预订火化时段。
火葬服务申请流程

1. 于联合办事处的食环署柜台办理手续及递交以下文件:
- 填妥的「申请安排私人火葬」表格[FEHB 135](须填写聘用的持牌殓葬商资料,并由殓葬商签署和盖上食环署认可的印章)
- 「火葬许可证」[表格 3](俗称「火葬纸」)或「授权火葬尸体命令证明书」[表格 11](俗称「火葬令」)(请参考「第一步 – 亲人离世须知」)
- 先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食环署职员核实有关文件
3. 缴付火葬费用
5. 获发火葬费用收据
6. 在预订的火葬日期、时间及地点,带同以下文件正本前往火葬场:
- 「火葬许可证」[表格 3]或「授权火葬尸体命令证明书」[表格 11];及
- 遗体火葬费用收据 或 预订火葬服务确认回条
7. 火化后,带同遗体火葬费用收据 或 预订火葬服务确认回条到所选地点领回先人骨灰
(骨灰的免费存放期为火化日期起计六十天,逾期未取须缴交费用。)